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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宋史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四 律曆四

元朝 宋史 脫脫等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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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天曆

道體為一,天地之元,萬物之祖也。散而為氣,則有陰有陽;動而為數,則有奇有偶;凝而為形,則有剛有柔;發而為聲,則有清有濁。其著見而為器,則有律、有呂。凡禮樂、刑法、權衡、度量皆出于是。自周衰樂壞,而律呂候氣之法不傳。西漢劉歆、揚雄之徒,僅存其說。京房作準以代律,分六十聲,始於南事,終於去滅。然聲細而難分,世不能用。歷晉及隋、唐,律法微隱。宋史止載律呂大數,不獲其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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