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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宋史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貨下二

元朝 宋史 脫脫等 著

錢幣

  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貨下二

  錢幣

  錢幣錢有銅、鐵二等,而折二、折三、當五、折十,則隨時立制。行之久者,唯小平錢。夾錫錢最後出,宋之錢法至是而壞。蓋自五代以來,相承用唐舊錢,其別鑄者殊鮮。太祖初鑄錢,文曰「宋通元寶」。凡諸州輕小惡錢及鐵鑞錢悉禁之,詔到限一月送官,限滿不送官者罪有差,其私鑄者皆棄市。銅錢闌出江南、塞外及南蕃諸國,差定其法,至二貫者徒一年,五貫以上棄市,募告者賞之。江南錢不得至江北。

  蜀平,聽仍用鐵錢。開寶中,詔雅州百丈縣置監冶鑄,禁銅錢入兩川。太平興國四年,始開其禁,而鐵錢不出境,令民輸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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