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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宋史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貨下七

元朝 宋史 脫脫等 著

酒 阬冶 礬 香附

  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貨下七

  酒阬冶礬香附

  酒宋榷酤之法:諸州城內皆置務釀酒,縣、鎮、鄉、閭或許民釀而定其歲課,若有遺利,所在多請官酤。三京官造麴,聽民納直以取。

  陳滑蔡潁隨郢鄧金房州、信陽軍舊皆不榷。太平興國初,京西轉運使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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