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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金史卷十 本紀第十 章宗二

元朝 金史 脫脫等 著

四年春正月己巳朔,以皇太后喪,不受朝。辛未,以平章政事夾谷清臣為尚書右丞相,監修國史。丁丑,遣戶部侍郎李獻可等分路勸農事。癸未,尚書省奏大興府推官蘇德秀為禮部主事,上曰:「朕旣嘗語卿,百官當使久於其職。彼方任理官,復改戶曹,尋又除禮部,人才豈能兼之。若久於其職,但中材勝於新人,事旣經練,亦必有濟,後不可輕易改除。」上又言:「凡稱政有異迹者,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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