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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金史卷二十七 志第八 河渠

元朝 金史 脫脫等 著
简体

黃河 漕渠 盧溝河 滹沱河 漳河

黃河。

金始克宋,兩河悉畀劉豫。豫亡,河遂盡入金境。數十年間,或決或塞,遷徙無定。金人設官置屬,以主其事。沿河上下凡二十五埽,六在河南,十九在河北,埽設散巡河官一員。雄武、滎澤、原武、陽武、延津五埽則兼汴河事,設黃汴都巡河官一員於河陰以蒞之。懷州、孟津、孟州及城北之四埽則兼沁水事,設黃沁都巡河官一員於懷州以臨之。崇福上下、衛南、淇上四埽屬衛南都巡河官,則居新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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