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金史 >查看详情

《金史》·金史卷三十一 志第十二 禮四

元朝 金史 脫脫等 著

奏告儀 皇帝恭謝儀 皇后恭謝儀 皇太子恭謝儀 薦新 功臣配享 陳設寶玉 雜儀

  奏告儀。

  皇帝即位、加元服、受尊號、納后、冊命、巡狩、征伐、封祀、請謚、營修廟寢,凡國有大事皆告。或一室,或遍告及原廟,並一獻禮,用祝幣。皇統以後,凡皇帝受尊號、冊皇后太子、禘祫、升祔、奉安、奉遷等事皆告,郊祀則告配帝之室。

  大定十四年三月十七日,詔更御名,命左丞相良弼告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