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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書章句集注》·孟子集注卷十一告子章句上

南宋 四書章句集注 朱熹 著

凡二十章。

  告子曰:「性,猶杞柳也;義,猶桮棬也。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桮棬。」桮,音杯。棬,丘圓反。性者,人生所禀之天理也。杞柳,柜柳。桮棬,屈木所為,若卮匜之屬。告子言人性本無仁義,必待矯揉而後成,如荀子性惡之說也。孟子曰:「子能順杞柳之性而以為桮棬乎?將戕賊杞柳而後以為桮棬也?如將戕賊杞柳而以為桮棬,則亦將戕賊人以為仁義與?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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