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晉書 >查看详情

《晉書》·晉書卷十七志第七律曆中

唐朝 晉書 房玄龄等 著
简体

昔者聖人擬宸極以運璿璣,揆天行而序景曜,分辰野,辨躔曆,敬農時,興物利,皆以繫順兩儀,紀綱萬物者也。然則觀象設卦,扐閏成爻,曆數之原,存乎此也。逮乎炎帝,分八節以始農功,軒轅紀三綱而闡書契,乃使羲和占日,常儀占月,臾區占星氣,〔一〕伶倫造律呂,大撓造甲子,隸首作算數。容成綜斯六術,考定氣象,建五行,察發斂,起消息,正閏餘,述而著焉,謂之調曆。洎于少昊則鳳鳥司曆,顓頊則南正司天,陶唐則分命羲和,虞舜則因循堯法。及夏殷承運,周氏應期,正朔既殊,創法斯異。傳曰:「火出,於夏為三月,於商為四月,於周為五月。」是故天子置日官,諸侯有日御,以和萬國,以協三辰。至乎寒暑晦明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