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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晉書卷四帝紀第四

唐朝 晉書 房玄龄等 著

惠帝

  孝惠皇帝諱衷,字正度,武帝第二子也。泰始三年,立為皇太子,時年九歲。太熙元年四月己酉,武帝崩。是日,皇太子即皇帝位,大赦,改元為永熙。尊皇后楊氏曰皇太后,立妃賈氏為皇后。

  夏五月辛未,葬武皇帝於峻陽陵。丙子,增天下位一等,預喪事者二等,復租調一年,二千石已上皆封關中侯。以太尉楊駿為太傅,輔政。

  秋八月壬午,立廣陵王遹為皇太子,以中書監何劭為太子太師,吏部尚書王戎為太子太傅,衛將軍楊濟為太子太保。遣南中郎將石崇、射聲校尉胡奕、長水校尉趙俊、揚烈將軍趙歡將屯兵四出。

  冬十月辛酉,以司空石鑒為太尉,前鎮西將軍、隴西王泰為司空。

  永平元年春正月乙酉朔,〔一〕臨朝,不設樂。詔曰:「朕夙遭不造,淹恤在疚。賴祖宗遺靈,宰輔忠賢,得以眇身託于群后之上。昧於大道,不明于訓,戰戰兢兢,夕惕若厲。乃者哀迷之際,三事股肱,惟社稷之重,率遵翼室之典,猶欲長奉先皇之制,是以有永熙之號。然日月踰邁,已涉新年,開元易紀,禮之舊章。其改永熙二年為永平元年。」又詔子弟及群官並不得謁陵。丙午,皇太子冠,丁未,見于太廟。

  二月甲寅,賜王公已下帛各有差。癸酉,鎮南將軍楚王瑋、鎮東將軍淮南王允來朝。戊寅,復置祕書監官。

  三月辛卯,誅太傅楊駿,駿弟衛將軍珧,太子太保濟,中護軍張劭,散騎常侍段廣、楊邈,左將軍劉預,河南尹李斌,中書令蔣俊,東夷校尉文淑,尚書武茂,皆夷三族。壬辰,大赦,改元。賈后矯詔廢皇太后為庶人,徙于金墉城,告于天地宗廟。誅太后母龐氏。壬寅,徵大司馬、汝南王亮為太宰,與太保衛瓘輔政。以秦王柬為大將軍,東平王楙為撫軍大將軍,鎮南將軍、楚王瑋為衛將軍,領北軍中候,下邳王晃為尚書令,東安公繇為尚書左僕射,進封東安王。督將侯者千八十一人。庚戌,免東安王繇及東平王楙,繇徙帶方。

  夏四月癸亥,以征東將軍、梁王肜為征西大將軍、都督關西諸軍事,太子少傅阮坦為平東將軍、監青徐二州諸軍事。己巳,以太子太傅王戎為尚書右僕射。

  五月甲戌,〔二〕毗陵王軌薨。壬午,除天下戶調綿絹,賜孝悌、高年、鰥寡、力田者帛,人三匹。

  六月,賈后矯詔使楚王瑋殺太宰、汝南王亮,太保、菑陽公衛瓘。乙丑,以瑋擅害亮、瓘,殺之。曲赦洛陽。以廣陵王師劉寔為太子太保,司空、隴西王泰錄尚書事。

  秋七月,分揚州、荊州十郡為江州。

  八月庚申,以趙王倫為征東將軍、都督徐兗二州諸軍事;河間王顒為北中郎將,鎮鄴;太子太師何劭為都督豫州諸軍事,鎮許昌。徙長沙王乂為常山王。己巳,進西陽公羕爵為王。辛未,立隴西世子越為東海王。

  九月甲午,大將軍、秦王柬薨。辛丑,徵征西大將軍、梁王肜為衛將軍、錄尚書事,以趙王倫為征西大將軍、都督雍梁二州諸軍事。

  冬十二月辛酉,京師地震。

  是歲,東夷十七國、南夷二十四部並詣校尉內附。

  二年春二月己酉,賈后弒皇太后于金墉城。

  秋八月壬子,大赦。

  九月乙酉,中山王耽薨。

  冬十一月,大疫。

  是歲,沛國雨雹,傷麥。

  三年夏四月,滎陽雨雹。

  六月,弘農郡雨雹,深三尺。

  冬十月,太原王泓薨。〔三〕

  四年春正月丁酉朔,侍中、太尉、安昌公石鑒薨。〔四〕

  夏五月,蜀郡山移,淮南壽春洪水出,山崩地陷,壞城府及百姓廬舍。匈奴郝散反,攻上黨,殺長吏。

  六月,壽春地大震,死者二十餘家。上庸郡山崩,殺二十餘人。

  秋八月,郝散帥眾降,馮翊都尉殺之。上谷居庸、上庸並地陷裂,水泉涌出,人有死者。大饑。

  九月丙辰,赦諸州之遭地災者。甲午,枉矢東北竟天。〔五〕

  是歲,京師及郡國八地震。

  五年夏四月,彗星見于西方,孛于奎,至軒轅。

  六月,金城地震。東海雨雹,深五寸。

  秋七月,下邳暴風,壞廬舍。

  九月,雁門、新興、太原、上黨大風,傷禾稼。

  冬十月,武庫火,焚累代之寶。

  十二月丙戌,新作武庫,大調兵器。丹楊雨雹。有石生于京師宜年里。

  是歲,荊、揚、兗、豫、青、徐等六州大水,詔遣御史巡行振貸。

  六年春正月,大赦。司空、下邳王晃薨。以中書監張華為司空,太尉、隴西王泰為尚書令,衛將軍、梁王肜為太子太保。丁丑,地震。

  三月,東海隕霜,傷桑麥。彭城呂縣有流血,東西百餘步。

  夏四月,大風。

  五月,荊、揚二州大水。匈奴郝散弟度元帥馮翊、北地馬蘭羌、盧水胡反,攻北地,太守張損死之。馮翊太守歐陽建與度元戰,建敗績。徵征西大將軍、趙王倫為車騎將軍,以太子太保、梁王肜為征西大將軍、都督雍梁二州諸軍事,鎮關中。

  秋八月,雍州刺史解系又為度元所破。秦雍氐、羌悉叛,推氐帥齊萬年僭號稱帝,圍涇陽。

  冬十月乙未,曲赦雍、涼二州。

  十一月丙子,遣安西將軍夏侯駿、〔六〕建威將軍周處等討萬年,梁王肜屯好畤。關中饑,大疫。

  七年春正月癸丑,周處及齊萬年戰於六陌,王師敗績,處死之。

  夏五月,魯國雨雹。

  秋七月,雍、梁州疫。大旱,隕霜,殺秋稼。關中饑,米斛萬錢。詔骨肉相賣者不禁。丁丑,司徒、京陵公王渾薨。

  九月,以尚書右僕射王戎為司徒,太子太師何劭為尚書左僕射。

  八年春正月丙辰,地震。詔發倉廩,振雍州饑人。

  三月壬戌,大赦。

  夏五月,郊禖石破為二。

  秋九月,荊、豫、揚、徐、冀等五州大水。雍州有年。

  九年春正月,左積弩將軍孟觀伐氐,戰于中亭,大破之,獲齊萬年。徵征西大將軍、梁王肜錄尚書事。以北中郎將、河間王顒為鎮西將軍,鎮關中;成都王穎為鎮北大將軍,鎮鄴。

  夏四月,鄴人張承基等妖言署置,聚黨數千。郡縣逮捕,皆伏誅。

  六月戊戌,太尉、隴西王泰薨。〔七〕

  秋八月,以尚書裴頠為尚書僕射。

  冬十一月甲子朔,日有蝕之。京師大風,發屋折木。

  十二月壬戌,廢皇太子遹為庶人,及其三子幽于金墉城,殺太子母謝氏。

  永康元年春正月癸亥朔,大赦,改元。己卯,日有蝕之。丙子,皇孫霖卒。〔八〕

  二月丁酉,大風,飛沙拔木。

  三月,尉氏雨血,妖星見于南方。癸未,賈后矯詔害庶人遹于許昌。

  夏四月辛卯,日有蝕之。癸巳,梁王肜、趙王倫矯詔廢賈后為庶人,司空張華、尚書僕射裴頠皆遇害,侍中賈謐及黨與數十人皆伏誅。甲午,倫矯詔大赦,自為相國、都督中外諸軍,如宣文輔魏故事,追復故皇太子位。丁酉,以梁王肜為太宰,左光祿大夫何劭為司徒,右光祿大夫劉寔為司空,淮南王允為驃騎將軍。己亥,趙王倫矯詔害賈庶人于金墉城。

  五月己巳,立皇孫臧為皇太孫,尚為襄陽王。

  六月壬寅,葬愍懷太子于顯平陵。撫軍將軍、清河王遐薨。癸卯,震崇陽陵標。

  秋八月,淮南王允舉兵討趙王倫,不克,允及其二子秦王郁、漢王迪皆遇害。曲赦洛陽。平東將軍、彭城王植薨。改封吳王晏為賓徒縣王。以齊王冏為平東將軍,鎮許昌;光祿大夫陳準為太尉、錄尚書事。

  九月,改司徒為丞相,以梁王肜為之。

  冬十月,黃霧四塞。

  十一月戊午,大風飛沙石,六日乃止。甲子,立皇后羊氏,大赦,大酺三日。

  十二月,彗星見于東方。益州刺史趙廞與略陽流人李庠害成都內史耿勝、〔九〕犍為太守李密、汶山太守霍固、〔一0〕西夷校尉陳總,據成都反。

  永寧元年春正月乙丑,趙王倫篡帝位。丙寅,遷帝于金墉城,號曰太上皇,改金墉曰永昌宮。廢皇太孫臧為濮陽王。五星經天,縱橫無常。癸酉,倫害濮陽王臧。略陽流人李特殺趙廞,傳首京師。

  三月,平東將軍、齊王冏起兵以討倫,〔一一〕傳檄州郡,屯于陽翟。征北大將軍、成都王穎,征西大將軍、河間王顒,常山王乂,豫州刺史李毅,〔一二〕兗州刺史王彥,南中郎將、新野公歆,皆舉兵應之,眾數十萬。倫遣其將閭和出伊闕,張泓、孫輔出堮阪以距冏,孫會、士猗、許超出黃橋以距穎。及穎將趙驤、石超戰于湨水,會等大敗,棄軍走。

  閏月丙戌朔,日有蝕之。

  夏四月,歲星晝見。冏將何勖、盧播擊張泓於陽翟,大破之,斬孫輔等。辛酉,左衛將軍王輿與尚書、淮陵王漼勒兵入宮,禽倫黨孫秀、孫會、許超、士猗、駱休等,皆斬之。逐倫歸第,即日乘輿反正。群臣頓首謝罪,帝曰:「非諸卿之過也。」

  癸亥,詔曰:「朕以不德,纂承皇統,遠不能光濟大業,靖綏四方;近不能開明刑威,式遏姦宄,至使逆臣孫秀敢肆凶虐,窺間王室,遂奉趙王倫饕據天位。鎮東大將軍、齊王冏,征北大將軍、成都王穎,征西大將軍、河間王顒,並以明德茂親,忠規允著,首建大策,匡救國難。尚書漼共立大謀,左衛將軍王輿與群公卿士,協同謀略,親勒本營,斬秀及其二子。前趙王倫為秀所誤,與其子等已詣金墉迎朕幽宮,旋軫閶闔。豈在予一人獨饗其慶,宗廟社稷實有賴焉。」於是大赦,改元,孤寡賜穀五斛,大酺五日。誅趙王倫、義陽王威、九門侯質等及倫之黨與。

  五月,立襄陽王尚為皇太孫。

  六月戊辰,大赦,增吏位二等。復封賓徒王晏為吳王。庚午,東萊王蕤、左衛將軍王輿謀廢齊王冏,事泄,蕤廢為庶人,輿伏誅,夷三族。甲戌,以齊王冏為大司馬、都督中外諸軍事,成都王穎為大將軍、錄尚書事,河間王顒為太尉。罷丞相,復置司徒官。己卯,以梁王肜為太宰,領司徒。封齊王冏功臣葛旟牟平公,路季小黃公,〔一三〕衛毅平陰公,劉真安鄉公,韓泰封丘公。

  秋七月甲午,立吳王晏子國為漢王,〔一四〕復封常山王乂為長沙王。

  八月,大赦。戊辰,原徙邊者。益州刺史羅尚討羌,破之。己巳,徙南平王祥為宜都王。下邳王韡薨。〔一五〕以東平王楙為平東將軍、〔一六〕都督徐州諸軍事。

  九月,追東安王繇復其爵。丁丑,〔一七〕封楚王瑋子範為襄陽王。

  冬十月,流人李特反於蜀。

  十二月,司空何劭薨。〔一八〕封齊王冏子冰為樂安王,英為濟陽王,超為淮南王。

  是歲,郡國十二旱,六蝗。

  太安元年春正月庚子,安東將軍、譙王隨薨。

  三月癸卯,赦司、冀、兗、豫四州。皇太孫尚薨。

  夏四月,彗星晝見。

  五月乙酉,侍中、太宰、領司徒、梁王肜薨。以右光祿大夫劉寔為太傅。太尉、河間王顒遣將衙博擊李特於蜀,為特所敗。特遂陷梓潼、巴西,害廣漢太守張微,自號大將軍。〔一九〕癸卯,以清河王遐子覃為皇太子,賜孤寡帛,大酺五日。以齊王冏為太師,東海王越為司空。

  秋七月,兗、豫、徐、冀等四州大水。

  冬十月,地震。

  十二月丁卯,河間王顒表齊王冏窺伺神器,有無君之心,與成都王穎、新野王歆、范陽王虓同會洛陽,請廢冏還第。長沙王乂奉乘輿屯南止車門,攻冏,殺之,幽其諸子于金墉城,廢冏弟北海王寔。大赦,改元。以長沙王乂為太尉、都督中外諸軍事。封東萊王蕤子炤為齊王。〔二0〕

  二年春正月甲子朔,〔二一〕赦五歲刑。

  三月,李特攻陷益州。荊州刺史宋岱擊特,斬之,〔二二〕傳首京師。

  夏四月,特子雄復據益州。

  五月,義陽蠻張昌舉兵反,以山都人丘沈為主,改姓劉氏,偽號漢,建元神鳳,攻破郡縣,南陽太守劉彬,平南將軍羊伊,鎮南大將軍、新野王歆並遇害。

  六月,遣荊州刺史劉弘等討張昌于方城,王師敗績。

  秋七月,中書令卞粹、侍中馮蓀、河南尹李含等貳於長沙王乂,乂疑而害之。

  張昌陷江南諸郡,武陵太守賈隆、零陵太守孔紘、豫章太守閻濟、武昌太守劉根皆遇害。昌別帥石冰寇揚州,刺史陳徽與戰,大敗,諸郡盡沒。臨淮人封雲舉兵應之,自阜陵寇徐州。

  八月,河間王顒、成都王穎舉兵討長沙王乂,帝以乂為大都督,帥軍禦之。

  庚申,劉弘及張昌戰於清水,斬之。

  顒遣其將張方,穎遣其將陸機、牽秀、石超等來逼京師。乙丑,帝幸十三里橋,遣將軍皇甫商距方于宜陽。己巳,帝旋軍于宣武場。庚午,舍于石樓。天中裂,無雲而雷。

  九月丁丑,帝次于河橋。壬午,皇甫商為張方所敗。甲申,帝軍于芒山。丁亥,幸偃師。辛卯,舍于豆田。癸巳,尚書右僕射、興晉侯羊玄之卒,〔二三〕帝旋于城東。丙申,進軍緱氏,擊牽秀,走之。大赦。張方入京城,燒清明、開陽二門,死者萬計。石超逼乘輿于緱氏。

  冬十月壬寅,帝旋于宮。石超焚緱氏,服御無遺。丁未,破牽秀、范陽王虓于東陽門外。戊申,破陸機于建春門,石超走,斬其大將賈崇等十六人,〔二四〕懸首銅駝街。張方退屯十三里橋。

  十一月辛巳,星晝隕,聲如雷。王師攻方壘,不利。方決千金堨,水碓皆涸。乃發王公奴婢手舂給兵廩,一品已下不從征者、男子十三以上皆從役。又發奴助兵,號為四部司馬。公私窮踧,米石萬錢。詔命所至,一城而已。

  壬寅夜,〔二五〕赤氣竟天,隱隱有聲。丙辰,地震。癸亥,東海王越執長沙王乂,幽於金墉城,尋為張方所害。甲子,大赦。〔二六〕丙寅,揚州秀才周玘、前南平內史王矩、前吳興內史顧祕起義軍以討石冰。〔二七〕冰退,自臨淮趣壽陽。征東將軍劉準遣廣陵度支陳敏擊冰。李雄自郫城攻益州刺史羅尚,〔二八〕尚委城而遁,雄盡有成都之地。封鮮卑段勿塵為遼西公。

  永興元年春正月丙午,尚書令樂廣卒。〔二九〕成都王穎自鄴諷于帝,乃大赦,改元為永安。帝逼于河間王顒,密詔雍州刺史劉沈、秦州刺史皇甫重以討之。沈舉兵攻長安,為顒所敗。張方大掠洛中,還長安。於是軍中大餒,人相食。以成都王穎為丞相。穎遣從事中郎成夔等以兵五萬屯十二城門,殿中宿所忌者,穎皆殺之,以三部兵代宿衛。

  二月乙酉,廢皇后羊氏,幽于金墉城,黜皇太子覃復為清河王。

  三月,陳敏攻石冰,斬之,揚、徐二州平。

  河間王顒表請立成都王穎為太弟。戊申,詔曰:「朕以不德,纂承鴻緒,于茲十有五載。禍亂滔天,姦逆仍起,至乃幽廢重宮,宗廟圮絕。成都王穎溫仁惠和,克平暴亂。其以穎為皇太弟、都督中外諸軍事,丞相如故。」大赦,賜鰥寡高年帛三匹,大酺五日。丙辰,盜竊太廟服器。以太尉顒為太宰,太傅劉寔為太尉。

  六月,新作三城門。

  秋七月丙申朔,右衛將軍陳眕以詔召百僚入殿中,因勒兵討成都王穎。戊戌,大赦,復皇后羊氏及皇太子覃。己亥,司徒王戎、東海王越、高密王簡、〔三0〕平昌公模、吳王晏、豫章王熾、襄陽王範、右僕射荀藩等奉帝北征。至安陽,眾十餘萬,穎遣其將石超距戰。己未,六軍敗績于蕩陰,矢及乘輿,百官分散,侍中嵇紹死之。帝傷頰,中三矢,亡六璽。帝遂幸超軍,餒甚,超進水,左右奉秋桃。超遣弟熙奉帝之鄴,穎帥群官迎謁道左。帝下輿涕泣,其夕幸于穎軍。穎府有九錫之儀,陳留王送貂蟬文衣鶡尾,明日,乃備法駕幸于鄴,唯豫章王熾、司徒王戎、僕射荀藩從。庚申,〔三一〕大赦,改元為建武。

  八月戊辰,穎殺東安王繇。張方復入洛陽,廢皇后羊氏及皇太子覃。匈奴左賢王劉元海反於離石,自號大單于。安北將軍王浚遣烏丸騎攻成都王穎于鄴,大敗之。穎與帝單車走洛陽,服御分散,倉卒上下無齎,侍中黃門被囊中齎私錢三千,詔貸用。所在買飯以供,宮人止食于道中客舍。宮人有持升餘糠米飯及燥蒜鹽豉以進帝,帝噉之,御中黃門布被。次獲嘉,市粗米飯,盛以瓦盆,帝噉兩盂。有老父獻蒸雞,帝受之。至溫,將謁陵,帝喪履,納從者之履,下拜流涕,左右皆歔欷。及濟河,張方帥騎三千,以陽燧青蓋車奉迎。方拜謁,帝躬止之。辛巳,大赦,賞從者各有差。

  冬十一月乙未,方請帝謁廟,因劫帝幸長安。方以所乘車入殿中,帝馳避後園竹中。方逼帝升車,左右中黃門鼓吹十二人步從,唯中書監盧志侍側。方以帝幸其壘,帝令方具車載宮人寶物,軍人因妻略後宮,分爭府藏。魏晉已來之積,掃地無遺矣。行次新安,寒甚,帝墮馬傷足,尚書高光進面衣,帝嘉之。河間王顒帥官屬步騎三萬,迎于霸上。顒前拜謁,帝下車止之。以征西府為宮。唯僕射荀藩、司隸劉暾、太常鄭球、河南尹周馥與其遺官在洛陽,為留臺,承制行事,號為東西臺焉。丙午,〔三二〕留臺大赦,改元復為永安。辛丑,復皇后羊氏。李雄僭號成都王,劉元海僭號漢王。

  十二月丁亥,詔曰:「天禍晉邦,冢嗣莫繼。成都王穎自在儲貳,政績虧損,四海失望,不可承重,其以王還第。豫章王熾先帝愛子,令問日新,四海注意,今以為皇太弟,以隆我晉邦。以司空越為太傅,與太宰顒夾輔朕躬。司徒王戎參錄朝政,光祿大夫王衍為尚書左僕射。安南將軍虓、安北將軍浚、〔三三〕平北將軍騰各守本鎮。高密王簡為鎮南將軍,領司隸校尉,權鎮洛陽;東中郎將模為寧北將軍、都督冀州,鎮于鄴;鎮南大將軍劉弘領荊州,以鎮南土。周馥、繆胤各還本部,百官皆復職。齊王冏前應還第,長沙王乂輕陷重刑,封其子紹為樂平縣王,〔三四〕以奉其嗣。自頃戎車屢征,勞費人力,供御之物皆減三分之二,戶調田租三分減一。蠲除苛政,愛人務本。清通之後,當還東京。」大赦,改元。以河間王顒都督中外諸軍事。

  二年春正月甲午朔,帝在長安。

  夏四月,詔封樂平王紹為齊王。〔三五〕丙子,張方廢皇后羊氏。

  六月甲子,侍中、司徒、安豐侯王戎薨。隴西太守韓稚攻秦州刺史張輔,殺之。李雄僭即帝位,國號蜀。

  秋七月甲午,尚書諸曹火,燒崇禮闥。東海王越嚴兵徐方,將西迎大駕。成都王穎部將公師藩等聚眾攻陷郡縣,害陽平太守李志、汲郡太守張延等,轉攻鄴,平昌公模遣將軍趙驤擊破之。

  八月辛丑,〔三六〕大赦。驃騎將軍、范陽王虓逐冀州刺史李義。揚州刺史曹武殺丹楊太守朱建。李雄遣其將李驤寇漢安。車騎大將軍劉弘逐平南將軍、彭城王釋于宛。

  九月庚寅朔,公師藩又害平原太守王景、清河太守馮熊。庚子,豫州刺史劉喬攻范陽王虓於許昌,敗之。壬子,以成都王穎為鎮軍大將軍、都督河北諸軍事,鎮鄴。河間王顒遣將軍呂朗屯洛陽。

  冬十月丙子,詔曰:「得豫州刺史劉喬檄,稱潁川太守劉輿迫脅驃騎將軍虓,距逆詔令,造構凶逆,擅劫郡縣,合聚兵眾,擅用苟晞為兗州,斷截王命。鎮南大將軍、荊州刺史劉弘,平南將軍、彭城王釋等,其各勒所統,徑會許昌,與喬并力。今遣右將軍張方為大都督,統精卒十萬,建武將軍呂朗、廣武將軍騫貙、建威將車刁默等為軍前鋒,共會許昌,除輿兄弟。」丁丑,使前車騎將軍石超;北中郎將王闡討輿等。赤氣見于北方,東西竟天。有星孛于北斗。平昌公模遣將軍宋冑等屯河橋。

  十一月,立節將軍周權詐被檄,自稱平西將軍,復皇后羊氏。洛陽令何喬攻權,殺之,復廢皇后。

  十二月,呂朗等東屯滎陽,成都王穎進據洛陽,張方、劉弘等並桉兵不能禦。范陽王虓濟自官渡,拔滎陽,斬石超;襲許昌,破劉喬于蕭,喬奔南陽。右將軍陳敏舉兵反,自號楚公。矯稱被中詔,從沔漢奉迎天子,逐揚州刺史劉機、丹楊太守王曠。〔三七〕遣弟恢南略江州,刺史應邈奔弋陽。

  光熙元年春正月戊子朔,日有蝕之。帝在長安。河間王顒聞劉喬破,大懼,遂殺張方,請和于東海王越,越不聽。宋冑等破穎將樓裒,〔三八〕進逼洛陽,穎奔長安。

  甲子,〔三九〕越遣其將祁弘、宋冑、司馬纂等迎帝。

  三月,東萊〈巾弦〉令劉柏根反,自稱〈巾弦〉公,襲臨淄,高密王簡奔聊城。王浚遣將討柏根,斬之。

  夏四月己巳,東海王越屯于溫。顒遣弘農太守彭隨、北地太守刁默距祁弘等于湖。

  五月,枉矢西南流。范陽國地燃,可以爨。

  壬辰,祁弘等與刁默戰,默大敗,顒、穎走南山,奔于宛。〔四0〕弘等所部鮮卑大掠長安,殺二萬餘人。是日,日光四散,赤如血。甲午又如之。

  己亥,弘等奉帝還洛陽,帝乘牛車,行宮藉草,公卿跋涉。戊申,驃騎、范陽王虓殺司隸校尉邢喬。己酉,盜取太廟金匱及策文各四。

  六月丙辰朔,至自長安,升舊殿,哀感流涕。謁于太廟。復皇后羊氏。辛未,大赦,改元。

  秋七月乙酉朔,日有蝕之。太廟吏賈苞盜太廟靈衣及劍,伏誅。

  八月,以太傅、東海王越錄尚書,驃騎將軍、范陽王虓為司空。

  九月,頓丘太守馮嵩執成都王穎,送之于鄴。進東嬴公騰爵為東燕王,平昌公模為南陽王。

  冬十月,司空、范陽王虓薨。虓長史劉輿害成都王穎。

  十一月庚午,帝崩于顯陽殿,時年四十八,葬太陽陵。

  帝之為太子也,朝廷咸知不堪政事,武帝亦疑焉。嘗悉召東宮官屬,使以尚書事令太子決之,帝不能對。賈妃遣左右代對,多引古義。給事張泓曰:「太子不學,陛下所知。今宜以事斷,不可引書。」妃從之。泓乃具草,令帝書之。武帝覽而大悅,太子遂安。及居大位,政出群下,綱紀大壞,貨賂公行,勢位之家,以貴陵物,忠賢路絕,讒邪得志,更相薦舉,天下謂之互市焉。高平王沈作釋時論,南陽魯褒作錢神論,廬江杜嵩作任子春秋,〔四一〕皆疾時之作也。帝又嘗在華林園,聞蝦蟆聲,謂左右曰:「此鳴者為官乎,私乎?」或對曰:「在官地為官,在私地為私。」及天下荒亂,百姓餓死,帝曰:「何不食肉糜?」其蒙蔽皆此類也。後因食〈麥并〉中毒而崩,或云司馬越之鴆。

  史臣曰:不才之子,則天稱大,權非帝出,政邇宵人。褒姒共叔帶並興,襄后與犬戎俱運。昔者,丹朱不肖,赧王逃責,相彼凶德,事關休咎,方乎土梗,以墜其情。溽暑之氣將闌,淫鼃之音罕記,乃彰嗤笑,用符顛隕。豈通才俊彥猶形于前代,增淫助虐獨擅于當今者歟?物號忠良,于茲拔本,人稱祅孽,自此疏源。長樂不祥,承華非命,生靈版蕩,社稷丘墟。古者敗國亡身,分鑣共軫,不有亂常,則多庸暗。豈明神喪其精魄,武皇不知其子也!

  贊曰:惠皇居尊,臨朝聽言。厥體斯昧,其情則昏。高臺望子,長夜奚冤。金墉毀冕,蕩陰釋冑。及爾皆亡,滔天來遘。

  校勘記

  〔一〕永平元年是年三月又改元「元康」,依例應作「元康元年」。此仍作「永平」,則三月改元後應出「元康」年號,使讀者明白自此以下至九年皆「元康之年」。紀文此處既用「永平」,下文又不出「元康」,似自此至九年皆屬「永平」矣。此為史例之失。

  〔二〕五月甲戌五月癸未朔,此「甲戌」及下「壬午」均在四月,「五月」二字疑衍。

  〔三〕太原王泓薨本書太原成王輔傳「泓」作「弘」。且弘時已改中丘王。

  〔四〕安昌公石鑒薨通鑑考異:本傳封昌安縣侯。斠注:以石〈其少〉、石定二墓碣證之,「安昌」當作「昌安」。

  〔五〕九月丙辰至東北竟天九月甲午朔,甲午當在丙辰前。

  〔六〕安西將軍夏侯駿「駿」原作「俊」。周處傳、文選潘岳關中詩注引王隱晉書、魏志夏侯淵傳注引世語、通鑑八二敘此事此人並作「駿」,茲據改。

  〔七〕隴西王泰薨通鑑八三「隴西」作「高密」。通鑑考異:「本傳云;『泰為尚書令,改封高密。』紀誤。」

  〔八〕皇孫霖愍懷太子傳「霖」作「虨」。

  〔九〕略陽流人李庠害成都內史耿勝「略陽」原作「洛陽」,依商榷校改。下永寧元年文及李特載記亦作「略陽」。「耿勝」,通鑑八三作「耿滕」。通鑑考異並云,李特載記及華陽國志均作「耿滕」。

  〔一0〕犍為太守李密汶山太守霍固通鑑考異:「按華陽國志,『犍為太守李苾、汶山太守楊邠』,非密、固也。載記亦作『李苾』,蓋紀誤。」

  〔一一〕平東將軍齊王冏校文:據冏傳,時為鎮東大將軍,故下癸亥詔文亦稱「鎮東」。

  〔一二〕豫州刺史李毅校文:考齊王冏傳,時豫州刺史為何勖;成都王穎傳,毅則冀州刺史,「豫」當為「冀」字之誤。按:通鑑八四「豫」正作「冀」。

  〔一三〕路季小黃公齊王冏傳、通鑑八四「路季」作「路秀」。

  〔一四〕立吳王晏子國為漢王周校:據武十三王傳,「國」當作「固」。

  〔一五〕下邳王韡薨各本及音義皆作「韡」,宋本作「韓」。

  〔一六〕以東平王楙為平東將軍「楙」原作「懋」。斠注:「懋」當從武紀及本傳、東海王越傳作「楙」。按:上文永平元年及音義、通鑑八四、通志一0皆作「楙」,今據改。

  〔一七〕丁丑舉正:由上閏三月丙戌朔推之,丁丑當在八月。按:九月癸未朔,丁丑為八月二十五日。

  〔一八〕司空何劭薨據紀及劭傳,上年四月劭遷司徒;據通鑑八四,本年正月遷太宰。此作「司空」,疑誤。

  〔一九〕害廣漢太守張微自號大將軍華陽國志八、通鑑八四破德陽殺張微皆繫於八月,在特稱大將軍之後。此並屬之五月,恐誤。又「張微」李特載記作「張徵」。

  〔二0〕封東萊王蕤子炤為齊王「東萊王」原作「東萊侯」。周校:據本爵當作「東萊王」。按:周說是,今據上永寧元年文及通志一0改。

  〔二一〕正月甲子朔正月乙亥朔,此誤。

  〔二二〕三月李特攻陷益州荊州刺史宋岱擊特斬之通鑑八五特攻陷益州在正月,斬特在二月。「宋岱」,羅尚傳、郭舒傳、孫旂傳、通鑑八五並作「宗岱」。

  〔二三〕興晉侯羊玄之卒校文:「侯」當從玄之傳作「公」。

  〔二四〕賈崇陸機傳作「賈棱」。

  〔二五〕壬寅是年十二月庚子朔,壬寅為初三日。「壬寅」上當有「十二月」。下「丙辰」上,五行志下及宋書五行志五均有「十二月」可證。

  〔二六〕甲子大赦通鑑八五繫於永興元年。甲子為正月二十六日。通鑑考異云:帝紀「太安二年十二月甲子大赦」,「永興元年正月大赦改元」疑是一事。

  〔二七〕前南平內史王矩前吳興內史顧祕周校:兩「內史」矩傳及周玘傳皆作「太守」。按:晉制,以郡為國,內史治民事,若郡太守。國除為郡,復稱太守。然二名往往混淆,史家亦互稱之。此其一例,後不悉舉。

  〔二八〕李雄自郫城攻益州刺史羅尚華陽國志八、通鑑八五均謂此事在閏十二月,此脫書月。

  〔二九〕正月丙午尚書令樂廣卒世說言語注引晉陽秋云,成都王起兵,長沙王猜廣,遂以憂卒。廣傳亦謂死于穎、乂遘難時。通鑑考異引晉春秋謂穎太安二年七月起兵,八月樂廣自裁。二年八月壬寅朔,亦有丙午日。

  〔三0〕高密王簡按:通鑑八五「簡」作「略」。通鑑考異云宗室傳高密孝王略字元簡,蓋「簡」即「略」也。按:劉暾傳亦作「略」,蓋以字行。

  〔三一〕庚申原作「庚辰」。七月丙申朔,無庚辰,今從宋本改。

  〔三二〕丙午舉正:「丙午」書「辛丑」前,誤。按:十一月乙未朔,丙午為十二日,辛丑為初七。

  〔三三〕安北將軍浚「浚」原作「濬」。周校:安北將軍時為王浚。今據懷紀、成都王穎傳及本傳改。

  〔三四〕封其子紹為樂平縣王考異:齊王冏傳,永興初,赦其三子超、冰、英還第,封超為縣王,以繼冏祀。超與紹本一人,轉寫之訛,當以「超」為正。

  〔三五〕詔封樂平王紹為齊王「紹」當作「超」,見前校。

  〔三六〕八月辛丑舉正:辛丑當在七月。

  〔三七〕王曠陳敏傳作「王廣」。

  〔三八〕樓裒河間王顒傳、通鑑八六皆作「樓褒」。

  〔三九〕甲子舉正:正月戊子朔,不得有甲子日。

  〔四0〕顒穎走南山奔于宛顒傳及通鑑八六皆云顒單馬入太白山;穎傳謂穎自華陰趣武關。穎、顒所走異道,此「穎」字疑衍。

  〔四一〕杜嵩杜夷傳作「杜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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