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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魏書卷一百九 樂志五第十四

北齊 魏書 魏收 著

氣質初分,聲形立矣。聖者因天然之有,為入用之物;緣喜怒之心,設哀樂之器。蕢桴葦籥,其來自久。伏羲絃琴,農皇制瑟,垂鍾和磬,女媧之簧,隨感而作,其用稍廣。軒轅桴阮瑜之管,定小一之律,〔一〕以成咸池之美,次以六莖、五英、大章、韶、夏、護、武之屬,聖人所以移風易俗也。故在易之豫,義明崇德。書云:「詩言志,歌詠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神人以和。」周禮圜鍾為宮,黃鍾為角,大蔟為徵,沽洗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雲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奏之六變,天神可得而降矣;函鍾為宮,大蔟為角,沽洗為徵,南呂為羽,靈鼓、靈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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