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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条公案》·曾主事断淫僧拐妇

明朝 律条公案 陈玉秀 著

江西建昌府曾杰,任南京主事。之任时,正遇暑天。过池州地界,有一天福寺,其寺僧人百余,往来官员皆往游之。曾公因病而往寺暂养疾焉。和尚迎出山门,延入方丈,虔备酒肴款待,夜送东厢官房歇宿。鲁公恶近禅房诵经之声喧哗,乃令家人移过西厢,官房上是高楼。是夜月明如昼,曾公独自登楼观玩。俄见二僧抬一食箱,盛贮酒食,过楼前而入后园。曾公摄其足而察之,但见二僧入于茅室,摇动地铃,有人接入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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