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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条公案》·金科一诚赋

明朝 律条公案 陈玉秀 著

金科慎一诚金者刑也、曹也;科者条也、断也,谓刑曹之官折狱当慎,不可孟浪。尽一心之诚以应万事之变,斯无冤抑矣!玉律贵原情:

玉者国之信宝,律者国之定宪。人君以律为宝,故曰玉律。参之历代,得其中道以为刑名,本欲刑期无刑也。但人心不古,险诈百端,当官者贵在原情,庶可无冤也!夫奸妻有罪:中一子曰:以婚不以礼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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