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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条公案》·混争总类 苏县尹断光棍争妇

明朝 律条公案 陈玉秀 著

金华府金华县崇德乡民潘贵一娶妻郑月桂,生一子才养八月,因岳父郑泰十生日,夫妇往贺。来至清溪渡,与众人一同过渡。月桂坐于船中,子饥,月桂取乳与子食。其左乳下生一黑痣,被同船中有一光棍名洪昂者瞧见,遂起不良之心。及下船靠岸,潘贵一携月桂往东路,洪昂扯月桂往西路。贵一曰:“你这等无耻,缘何无故扯人妇女?”昂曰:“你这光棍可恶,我的妻子,如何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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