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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条公案》·章县尹断残疾争亲

明朝 律条公案 陈玉秀 著

宁国府太平县吕智生二女,长曰淑姑,聘姚杰;幼曰美姑,聘何标长子何南为妻,六礼已行三年。美姑适尔上楼,失足跌下,折断左足。求医方得全痊,但行路略破。标闻知,遂欲谋长女,具状告于县曰:告状人何标,系本县民,告为负义藐法事。先年凭媒桂芳议聘奸豪吕智长女淑姑,与幼男为媳,当受过采银十两,金钗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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