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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条公案》·赵县尹断两姨讼婚

明朝 律条公案 陈玉秀 著

淮安府清河县龙光生二女,长曰美玉,适钱佩;幼曰美珍,适胥庆,各适嫁六七年。美玉生子钱明,美珍生女赛英,二子同年。仅五岁,因父母生日,二女皆带子往贺。姊妹平日和睦,姐见妹之女乖巧伶俐,妹见姊之子俊雅聪明,因而和许婚配。当姊妹割衿各订,托龙样为媒。越数月各回,龙祥说合,遂过定焉。及后钱佩家事日迫,胥庆知之,乃将女另聘李贤,纳采行礼。钱佩托龙祥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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