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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条公案》·卷一 谋害总类 董推官断问谋害举人

明朝 律条公案 陈玉秀 著

处州府云和县进士罗有文,知南丰县事。有年家龙泉县举人鞠躬,又系瓜葛之亲。带仆三人贵十八、章三、富十往谒有文,仅获百金。将银五十两买南丰铜馏金玩器、笼金蓖子,用皮箱盛贮,白铜锁钥,又往南京按院梅先春任,亦系表亲。货齐同有文起身。数日到瑞丰,先令章三、富十二人起早往南京探问按院巡历何府,约定芜湖相会。次日上船,水手葛彩为彼搬过行李上船,见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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