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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条公案》·陈府尹判问恶仆谋主

明朝 律条公案 陈玉秀 著

陕西西安府有一巨商,姓刘名永太,同恩养家仆进兴往广东潮州府发卖毡绒等货,大获其利。结帐得银千有余两,遂命进兴收拾行李回家。沿途轿马,渐至西南驿,在汪华家雇马,行到凉亭,离鞍憩息。偶遇一队猎夫,网得獐麂兔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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