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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朴子外篇》·弭讼卷第二十三

晉朝 抱朴子外篇 葛洪 著

23.1姑子刘君士由之论曰:“人纲始於夫妇,判合拟乎二仪.是故大婚之礼,古人所重,将合二姓之好,以承祖宗之基.主人拜迎於门,听命於庙,玄纁贽币,亲御授绥,婿有三年之丧,致命女氏,女氏许诺而不敢改.大丧既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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