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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一百七十七 列傳第六十五

清朝 明史 張廷玉等 著

王翺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復 林聰 葉盛

  王翺,字九臯,鹽山人。永樂十三年,初會試貢士於行在。帝時欲定都北京,思得北士用之。翺兩試皆上第,大喜。特召賜食,改庶吉士,授大理寺左寺正,左遷行人。

  宣德元年以楊士奇薦,擢御史。時官吏有罪,不問重輕,許運磚還職。翺請犯贓吏但許贖罪,不得復官,以懲貪黷。帝從之。五年巡按四川。松潘蠻竊發,都督陳懷駐成都,相去八百餘里,不能制。翺上便宜五事:請移懷松潘;而松茂軍糧於農隙齊力起運,護以官軍,毋專累百姓,致被劫掠;吏不給由為民蠹,令自首毋隱;州縣土司徧設社學;會川銀場歲運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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