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四
大統曆法二立成
立成者,以日月五星盈縮遲疾之數,預為排定,以便推步取用也。元志、曆經步七政盈縮遲疾,皆有二術。其一術以三差立算者,即布立成法也。其又術云,以其下盈縮分,乘入限分萬約之,以加其下盈縮積者,用立成法也。而遺立成未載,無從入算。今依大統曆通軌具錄之。其目四:曰太陽盈縮,曰晨昏分,曰太陰遲疾,曰五星盈縮。[餘詳法原及推步卷中。按元史,至正十七年授時曆成。十九年王恂卒,時曆雖頒,然立成之數尚皆未有定藁。郭守敬比類編次,整齊分秒,裁為二卷。而今欽天監本,載嘉議大夫太史令臣王恂奉敕撰。意者王先有藁,而郭卒成之歟?]
太陽盈初縮末限立成[冬至前後二象限同用]
積日
平立合差
盈加分
盈積度
盈行度
十日
分十秒十微
百十分十秒十微
萬千百十分十秒十微
度千百十分十秒
初
四九三八六
五一○八五六九
一○五一○八五
一
四九五七二
五○五九一八三
五一○八五六九
一○五○五九一
二
四九七五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