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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清朝 明史 張廷玉等 著

禮十二  

  凶禮一 山陵

  次五曰凶禮。凡山陵、寢廟與喪葬、服紀及士庶喪制,皆以類編次。其謁陵、忌辰之禮,亦附載焉。

  太祖即位,追上四世帝號。皇祖考熙祖,墓在鳳陽府泗州蠙城北,薦號曰祖陵。設祠祭署,置奉祀一員,陵戶二百九十三。皇考仁祖,墓在鳳陽府太平鄉。太祖至濠,嘗議改葬,不果。因增土以培其封,令陵旁故人汪文、劉英等二十家守視。洪武二年薦號曰英陵,後改稱皇陵。設皇陵衞并祠祭署,奉祀一員、祀丞三員,俱勳舊世襲。陵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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