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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四十 志第十六

清朝 明史 張廷玉等 著

地理一  

  自黃帝畫野置監,唐、虞分州建牧,沿及三代,下逮宋、元,廢興因革,前史備矣。明太祖奮起淮右,首定金陵,西克湖、湘,東兼吳、會。然後遣將北伐,并山東,收河南,進取幽、燕,分軍四出,芟除秦、晉,訖於嶺表。最後削平巴、蜀,收復滇南。禹跡所奄,盡入版圖。近古以來,所未有也。

  洪武初,建都江表,革元中書省,以京畿應天諸府直隸京師。後乃盡革行中書省,置十三布政使司,分領天下府州縣及羈縻諸司。又置十五都指揮使司以領衞所番漢諸軍,其邊境海疆則增置行都指揮使司,而於京師建五軍都督府,俾外都指揮使司各以其方附焉。成祖定都北京,北倚羣山,東臨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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