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明史 >查看详情

《明史》·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

清朝 明史 張廷玉等 著

地理四  

  四川 江西

  四川

  禹貢梁、荊二州之域。元置四川等處行中書省。[治成都路。]又置羅羅蒙慶等處宣慰司,[治建昌路。]屬雲南行中書省。洪武四年六月平明昇。七月置四川等處行中書省。九月置成都都衞。[與行中書省同治。]八年十月改都衞為四川都指揮使司。領招討司一,宣慰司二,安撫司五,長官司二十二及諸衞所。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領府十三,直隸州六,宣撫司一,安撫司一,屬州十五,縣百十一,長官司十六。[為里千一百五十有奇。]北至廣元,[與陝西界。]東至巫山,[與湖廣界。]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