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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一

清朝 明史 張廷玉等 著

地理六  

  福建 廣東 廣西

  福建

  禹貢揚州之域。元置福建道宣慰使司,[治福州路。]屬江浙行中書省。至正十六年正月改宣慰司為行中書省。太祖吳元年十二月平陳友定。洪武二年五月仍置福建等處行中書省。七年二月置福州都衞。[與行中書省同治。]八年十月改福州都衞為福建都指揮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領府八,直隸州一,屬縣五十七。[為里三千七百九十七。]北至嶺,[與浙江界。]西至汀州,[與江西界。]南至詔安,[與廣東界。]東至海。距南京二千八百七十二里,京師六千一百三十三里。洪武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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