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明史 >查看详情

《明史》·卷二百三十六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清朝 明史 張廷玉等 著
简体

李植羊可立 江東之 湯兆京 金士衡 王元翰 孫振基子必顯 丁元薦于玉立 李朴 夏嘉遇

李植,字汝培。父承式,自大同徙居江都,官福建布政使。植舉萬曆五年進士,選庶吉士,授御史。十年冬,張居正卒,馮保猶用事。其黨錦衣指揮同知徐爵居禁中,為閱章奏,擬詔旨如故。居正黨率倚爵以自結於保,爵勢益張。而帝雅銜居正、保,未有以發。御史江東之首暴爵奸,并言兵部尚書梁夢龍與爵交驩,以得吏部,宜斥。帝下爵獄,論死,夢龍罷去。植遂發保十二大罪。帝震怒,罪保。植、東之由是受知於帝。

明年,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