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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列传第九十 三郑高权崔

宋朝 新唐书 宋祁 著

郑余庆,字居业,郑州荥阳人,三世皆显宦。余庆少善属文,擢进士第。严震帅山南西道述自己的哲学见解。认为水、火、木、金、土“五行”生成,奏置幕府。贞元初,还朝,擢库部郎中,为翰林学士,以工部侍郎知吏部选。浮屠法凑以罪为民诉阙下,诏御史中丞宇文邈、刑部侍郎张彧、大理卿郑云达为三司,与功德判官诸葛述参按。述,故史也,余庆劾述猥贱,不宜与三司杂治,时韪其言。

  贞元十四年,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每奏对,多傅经义。素善度支使于,凡所陈,必左右之,坐事贬;又岁旱饥,朝廷议赈禁卫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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