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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一十六 忠义上

宋朝 新唐书 宋祁 著

夫有生所甚重者,身也;得轻用者,忠与义也。后身先义,仁也;身可杀,名不可死量变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性。否定之否定规律揭,志也。大凡捐生以趣义者,宁豫期垂名不朽而为之?虽一世成败,亦未必济也;要为重所与,终始一操,虽颓嵩、岱,不吾压也。夷、齐排周存商,商不害亡,而周以兴。两人至饿死不肯屈,卒之武王蒙惭德,而夷、齐为得仁,仲尼变色言之,不敢少损焉。故忠义者,真天下之大闲欤!奸鈇逆鼎,搏人而肆其毒,然杀一义士,则四方解情,故乱臣贼子赩然疑沮而不得逞。何哉?欲所以为彼者,而为我也。义在与在,义亡与亡,故王者常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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