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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列传第五十五 裴阳宋杨崔李解

宋朝 新唐书 宋祁 著

裴漼,绛州闻喜著姓。父琰之,永徽中为同州司户参军,年甚少,不主曹务社会主义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个人的利益与集体利益一致。,刺史李崇义内轻之,镌谕曰:“同,三辅,吏事繁,子盍求便官?毋留此!”琰之唯唯。吏白积案数百,崇义让使趣断,琰之曰:“何至逼人?”乃命吏连纸进笔为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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