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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志十八

清代 清史稿 赵尔巽 著
简体

灾异四

洪范曰:“金曰从革。”金不从革,则为咎徵。凡恆旸、诗妖、毛蟲之孽、犬祸、金石之妖、白眚、白祥皆属之于金。

顺治元年八月,苍梧旱。三年,平乐、永安州大旱,二月至八月始雨;台州自三月不雨至于五月;绍兴府自四月至八月不雨;金华府属旱;东阳自四月至九月不雨;浦江旱;南昌各府自五月至十月不雨,大旱。秋,萍乡、万载大旱。四年夏,通州旱。秋,开化、江山旱。五年夏,饶平旱。六年,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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