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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志一百

清史稿 赵尔巽 著

○食货六

  △征榷会计

  征榷清兴,首除烦苛,设关处所,多仍明制。自海禁开,常关外始建洋关,而釐局之设,洋药之徵,亦相继而起。三者皆前代所无,兹列著于篇。至印花税、烟酒加徵,均试行旋罢,不具载。  常关。顺治初,定各省关税,专差户部司员督徵。左、右两翼,张家口税,差满官督徵。时京师初定,免各关徵税一年,并豁免明季税课亏欠。嗣浙、闽以次荡平,复禁革明末加增税额,及各州县零星落地税。三年,革明末加增太平府姑溪桥米税、金柱山商税。四年,定户、工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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