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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卷八十五谷永杜邺传第五十五

东汉 汉书 班固 著
简体

谷永字子云,长安人也。父吉,为卫司马,使送郅支单于侍子,为郅支所杀,语在《陈汤传》。永少为长安小史,后博学经书。建昭中,御史大夫繁延寿闻其有茂材,除补属,举为太常丞,数上疏言得失。

建始三年冬,日食、地震同日俱发,诏举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太常阳城侯刘庆忌举永待诏公车。对曰:

陛下秉至圣之纯德,惧天地之戒异,饬身修政,纳问公卿,又下明诏,帅举直言,燕见?绎,以求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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