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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 李贤注》·志第二 律历中

唐朝 后汉书 李贤注 范烨编李贤等注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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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逵论历 永元论历 延光论历 汉安论历 熹平论历 论月食

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统历》,施行百有余年,历稍后天,朔先于历,朔或在晦,月或朔见。考其行,日有退无进,月有进无退。建武八年中,太仆朱浮、太中大夫许淑等数上书,言历朔不正,宜当改更。时分度觉差尚微,上以天下初定,未遑考正。至永平五年,官历署七月十六日月食。待诏杨岑见时月食多先历,即缩用算上为日,因上言“月当十五日食,官历不中”。诏书令岑普候,与官历课。起七月,尽十一月,弦望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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