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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五代史》·卷三十七(唐书) 明宗纪三

北宋 旧五代史 薛居正 著

天成元年秋八月乙酉朔,日有食之。有司上言:“庄宗庙室酌献,请奏武成之舞。”从之。郓州节度使霍彦威移镇青州。丁亥,庄宗神主祔庙,有司请祧懿祖室,从之。诏:“陵州、合州长流百姓豆卢革、韦说等,可并自长流后,纵逢恩赦,不在原宥之限。豆卢升、韦涛仍削除自前所受官秩。”壬辰,以久雨,放百僚朝参,诏天下疏理系囚。甲午,汴州奏,旧管曹州乞却归当道,从之。是日,诏曰:“承前使府奏请判官,率皆随府除移停罢。近年流例,有异前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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