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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卷二百七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北宋 新唐书 欧阳修 著

◎宦者上

  唐制:内侍省官有内侍四,内常侍六,内谒者监、内给事各十,谒者十二,典引十八,寺伯、寺人各六。又有五局:一曰掖廷,主宫嫔簿最;二曰宫闱,扈门阑;三曰奚官,治宫中疾病死丧;四曰内仆,主供帐灯烛;五曰内府,主中藏给纳。局有令,有丞,皆宦者为之。

  太宗诏内侍省不立三品官,以内侍为之长,阶第四,不任以事,惟门阁守御、廷内扫除、禀食而已。武后时,稍增其人。至中宗,黄衣乃二千员,七品以上员外置千员,然衣朱紫者尚少。玄宗承平,财用富足,志大事奢,不爱惜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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