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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一百二十六 志第七十九

元朝 宋史 脫脫等 著
简体

◎乐一

有宋之乐,自建隆讫崇宁,凡六改作。始,太祖以雅乐声高,不合中和,乃诏和岘以王朴律准较洛阳铜望臬石尺为新度,以定律吕,故建隆以来有和岘乐。仁宗留意音律,判太常燕萧言器久不谐,复以朴准考正。时李照以知音闻,谓朴准高五律,与古制殊,请依神瞽法铸编钟。既成,遂请改定雅乐,乃下三律,炼白石为磬,范中金为钟,图三辰、五灵为器之饰,故景祐中有李照乐。未几,谏官、御史交论其非,竟复旧制。其后诏侍从、礼官参定声律,阮逸、胡瑗实预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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