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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一百五十四 志第一百七

宋史 脫脫等 著

◎舆服六

  ○宝 印 符券 宫室制度 臣庶室屋制度

  宝。秦制,天子有六玺,又有传国玺,历代因之。唐改为宝,其制有八。五代乱离,或多亡失。周广顺中,始造二宝:其一曰"皇帝承天受命之宝",一曰"皇帝神宝"。太祖受禅,传此二宝,又制"大宋受命之宝"。至太宗,又别制"承天受命之宝"。是后,诸帝嗣服,皆自为一宝,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凡上尊号,有司制玉宝,则以所上尊号为文。

  宝用玉,篆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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