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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四川路事纪略》·辛亥四川路事纪略

清朝 辛亥四川路事纪略 诵清堂主人 著

辛亥四川路事纪略 清 诵清堂主人

  ◎宣统三年四月初六日上谕

  近来国家财政竭蹶,由于币制不一;民生困苦,由于实业不兴。朝廷洞鉴于此,不得已饬部特借英、美、德、法四国银行一千万磅,日本横滨银行一千万元,专备考定币制,振兴实业,以及推广铁路之用。该管衙门自应竭力慎节,不得移作别用。并著随时造具表册呈览,以副朝廷实事求是之意。钦此!

  ◎十一日上谕

  邮传部奏:遵议给事中石长信奏铁路亟宜明定干路支路办法一摺,所筹办法,尚属妥协。中国幅员广阔,边疆辽远,绵延数万里程途,动需数阅月之久。朝廷每念边防,辄劳宵旰,欲资控御,惟有速造铁路之一策。况宪政之咨谋,军务之征调,土产之运输,胥赖交通便利,大局始有转机。熟筹再四,国家必待有纵横四境诸大干路,方足以资行政而握中央之枢纽。从前规画未善,并无一定办法,以致全国路政错乱纷歧,不分支干,不量民力,一纸呈请,辄行批准。商办数年以来,粤则收股及半,造路无多。川则倒帐甚巨,参追无著。鄂则开局多年,徒资坐耗。竭万民之膏,或以虚糜,或以侵蚀,旷时愈久,民困愈深,上下交受其害,贻误何堪设想。用特明白晓谕,昭示天下,干路均归国有,定为政策。所有宣统三年以前各省分设公司集股商办之干路,延误已久,应即由国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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