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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卷二十四 志第十四

唐朝 晋书 房玄龄等 著

◎职官

  《书》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所以奖导民萌,裁成庶政。《易》曰:"天垂象,圣人则之。"执法在南宫之右,上相处端门之外,而鸟龙居位,云火垂名,前史详之,其以尚矣。黄帝置三公之秩,以亲黎元,少昊配九扈之名,以为农正,命重黎于天地,诏融冥于水火,则可得而言焉。伊尹曰:"三公调阴阳,九卿通寒暑,大夫知人事,列士去其私。"而成汤居亳,初置二相,以伊尹、仲虺为之,凡厥枢会,仰承君命。总及周武下车,成康垂则,六卿分职,二公弘化,咸树司存,各题标准,苟非其道,人弗虚荣。贻厥孙谋,其固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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