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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纪事本末》·卷六

清朝 明史纪事本末 谷应泰 著

○太祖平闽元顺帝至正十二年,盗起海上,势且及汀。元汀州判蔡公安募吏士乘城。福清人陈友定以明溪驿卒谈军事,公安奇之,授黄土寨巡检,从讨延平、邵武诸山贼,平之,迁清流簿,寻为清流令。友

  定一名有定,字安国,从福清徙居清流。少孤,病头疮,佣于富室罗氏。常与群儿樵,设队伍为戏。罗奇之,将以为?胥,媪不悦,曰:“头病郎足婿耶!”因失鹅而奔于邻,邻家梦虎踞门,得友定,大喜,召饮食,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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