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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纪事本末》·卷七十五

清朝 明史纪事本末 谷应泰 著

○中原群盗崇祯元年,延安饥,十一月,府谷民王嘉胤胤倡乱,饥民附之。白水盗王二等复合徒众劫掠蒲州、韩城间。时承平久,猝被兵,人无固志。巡抚陕西都御史胡廷宴庸而耄,恶闻盗,杖各县报者,曰:

  “此饥氓,徐自定耳!”于是有司不以闻。盗侦知之,益恣。劫宜君县狱,北合嘉胤五六千人,聚延庆之黄龙山。二年正月壬戌,抚治郧阳都御史梁应泽以汉南盗告急,请兵。

  抚标止步兵三百人。陕西巡抚胡廷宴、延绥巡抚岳和声,各报洛川、淳化、三水、略阳、清水、成县、韩城、宜君、中部、石泉、宜川、绥德、{艹段}、耀、静宁、潼关、阳平关、金锁关等处,流贼恣掠。给事中薛国观上言:“贼之炽也,由乔应甲抚秦,置盗劫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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