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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五

清朝 明史纪事本末 谷应泰 著

○矿税之弊

  神宗万历二年二月,太监张诚等求领真定木税,工部执论不许。七年七月,给事中顾九思、王道成请撤浙、直织造内臣,上以示大学士张居正。居正曰:“地方多一事,则有一事之扰;宽一分,

  则受一分之惠。灾地疲民,不堪催督,撤之便。”上从之。十一月,命浙、直织造添织之万三千。张居正言:“添织之费,不下四、五十万金,在库藏则竭,在小民则疲。浙、直水灾,蒙恩

  蠲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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