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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官法戒录》·在官法戒录卷之三

清朝 在官法戒录 陈弘谋 著

粤西陈弘谋榕门编辑
昆山葛正笏搢书
长洲张凤孙少仪同订
临川李安民书臣参校
法录下
◆法录下
孙伏伽、贝州武城人。仕隋。以小吏补万年法曹。高祖武德初、上书言事。至诚慷慨、据义恳切、绝无所讳。帝大悦、以为治书侍御史。赐帛三百疋。后累迁大理卿。出为陕州剌史、致仕。始伏伽拜侍御史时、先被内旨、而制未出。归卧于家。无喜色。顷之、御史造问、子弟惊白、伏伽徐起见之。时人称其有量。伏伽与张元素、在隋时皆为令史。太宗尝问元素官立所来、深自羞汗。伏伽虽广坐、陈说往事、无少隐焉。 【唐书】
以小吏得微职、能于上前慷慨论事、不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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