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致第一〔一〕
夫聖賢之書,教人誠孝〔二〕,慎言檢跡〔三〕,立身揚名〔四〕,亦已備矣。魏、晉已〔五〕來,所著諸子〔六〕,理重事複,遞相模效〔七〕,猶屋下架屋,床上施床耳〔八〕。吾今所以復為此者〔九〕,非敢軌物範世也〔一0〕,業以整齊門內〔一一〕,提撕〔一二〕子孫。夫同言而信〔一三〕,信其所親;同命而行,行其所服。禁童子之暴謔〔一四〕,則師友之誡,不如傅婢之指揮〔一五〕;止凡人之鬥鬩〔一六〕,則堯、舜之道,不如寡妻之誨諭〔一七〕。吾望此書為汝曹之所信,猶賢於傅婢寡妻耳。
〔一〕 六朝以前作品,自序往往在全書之末,亦有在全書之首者,如孝經之開宗明義第一章是,此亦其比。傅本「第」作「篇」。
〔二〕 誠孝,即忠孝,隋人避文帝父楊忠諱改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