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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相国论事集》·卷一

唐朝 李相国论事集 李绛 著
简体

○论李锜财产请代浙西百姓租税状

元和二年,浙西擒李锜伏法,准旧例,籍其家财产业送上都。翰林学士裴洎、李绛等上言曰:

李锜凶狡叛戾,僭侈诛求,刻剥六州之人,积成一道之苦。陛下哀悯无告,为之吊伐,变愁怨之气,为发生之和,歌舞圣时,负戴恩德。其李锜家所积钱帛,皆敛于人,或有酷法冤滥之徒,毙其身,取其货,或有枉法征剥之吏,加其罪,纳其财,前后事状,布闻远迩。圣恩本以叛乱诛讨,苏息一方,今辇运钱帛,播闻四海,非所谓式遏乱略,惠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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