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列传第八十五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列传第一百十五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钱钞坑冶附铁冶铜场商税市舶马市
钱币之兴,自九府圜法,历代遵用。钞始於唐之飞钱,宋之交会,金之交钞。元世始终用钞,钱几废矣。
太祖初置宝源局於应天,铸“大中通宝”钱,与历代钱兼行。以四百文为一贯,四十文为一两,四文为一钱。及平陈友谅,命江西行省置货泉局,颁大中通宝钱,大小五等钱式。即位,颁“洪武通宝”钱,其制凡五等:曰“当十”、“当五”、“当三”、“当二”、“当一”。“当十”钱重一两,馀递降至重一钱止。各行省皆设宝泉局,与宝源局并铸,而严私铸之禁。洪武四年改铸大中、洪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