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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列传第三十七

清朝 明史 张廷玉 著

○蹇义夏原吉俞士吉李文郁邹师颜

  蹇义,字宜之,巴人,初名瑢。洪武十八年进士。授中书舍人,奏事称旨。帝问:“汝蹇叔后乎?”瑢顿首不敢对。帝嘉其诚笃,为更名义,手书赐之。满三载当迁,特命满九载,曰:“朕且用义。”由是朝夕侍左右,小心敬慎,未尝忤色。惠帝既即位,推太祖意,超擢吏部右侍郎。是时齐泰、黄子澄当国,外兴大师,内改制度,义无所建明。国子博士王绅遗书责之,义不能答。  燕师入,迎附,迁左侍郎。数月,进尚书。时方务反建文之政,所更易者悉罢之。义从容言曰:“损益贵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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