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列传第八十五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列传第一百十五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文武官冠服命妇冠服内外官亲属冠服内使冠服侍仪以下冠服士庶冠服
乐工冠服军隶冠服外蕃冠服僧道服色
群臣冠服:洪武元年命制公服、朝服,以赐百官。时礼部言:“各官先授散官,与见任职事高下不同。如御史董希哲前授朝列大夫澧州知州,而任七品职事;省司郎中宋冕前授亚中大夫黄州知府,而任五品职事。散官与见任之职不同,故服色不能无异,乞定其制。”乃诏省部臣定议。礼部复言:“唐制,服色皆以散官为准。元制,散官职事各从其高者,服色因之。国初服色依散官,与唐制同。”乃定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