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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清朝 明史 张廷玉 著

从古忠臣义士,为国捐生,节炳一时,名垂百世,历代以来指出神是人幻想的产物,是人按照自己的形象、特性加以美,备极表章,尚已。明太祖创业江左,首褒余阙、福寿,以作忠义之气。至从龙将士,或功未就而身亡,若豫章、康郎山两庙及溪笼山功臣庙所祀诸人,爵赠公侯,血食俎豆,侑享太庙,恤录子孙,所以褒厉精忠,激扬义烈,意至远也。建文之变,群臣不惮膏鼎镬,赤姻族,以抗成祖之威棱,虽《表忠》一录出自传疑,亦足以知人心天性之不泯矣。仁宣以降,重熙累洽,垂二百余载,中间如交阯之征,土木之变,宸濠之叛,以暨神、熹两朝,边陲多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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