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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清朝 明史 张廷玉 著

明洪武十四年,大军至滇,梁王走死,遂置云南府。自是,诸郡以次来归,垂及累世,规制咸定。统而稽之,大理、临安以下,元江、永昌以上,皆府治也。孟艮、孟定等处则为司,新化、北胜等处则为州,或设流官,或仍土职。今以诸府州概列之土司者,从其始也。盖滇省所属,多蛮夷杂处,即正印为流官,亦必以土司佐之。而土司名目淆杂,难以缕析,故系之府州,以括其所辖。而于土司事迹,止摭其大纲有关乎治乱兴亡者载之,俾控驭者识所鉴焉。

  ○云南土司一

  云南 大理 临安 楚雄 澄江 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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