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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列传第九十一

清朝 明史 张廷玉 著

郑岳刘玉(子悫)汪元锡(邢寰)寇天叙唐胄潘珍(族子旦余光)李中(李楷)欧阳鐸陶谐(孙大顺大临)潘埙(吕经)欧阳重硃裳陈察孙懋王仪子缄王学夔曾钧

  郑岳,字汝华,莆田人。弘治六年进士。授户部主事,改刑部主事。董天锡偕锦衣千户张福决囚,福坐天锡上,岳言其非体。且言:“纠劾非镇监职,而董让行之。太常本礼部属,而崔志端专之。内外效尤,益无忌惮”。忤旨,系狱。尚书周经、侍郎许进等救,不听。赎杖还职。寻进员外郎。许进督师大同,贵近恶其刚方,议代之。罢职总兵官赵袴谋起用,京军屡出无功。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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